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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法”生效推动公共服务电子化


据泰国世界日报10月16日报道,政府公报网站公布《电子政务法》,将方便民众通过电子系统向政府机构申请有关许可,推动公共服务电子化,支持数字政府。国务院副发言人戴素丽表示,《电子政务法》将是管理电子政务的核心法律,鼓励政府工作、服务电子化、支持数字政府,这符合国家在公共行政方面的改革,允许引入各种技术用于申请公共服务,为民众提供方便。《电子政务法》不适用于立法部门、司法机构、宪法机构、检察官组织和部门条例规定的其他国家机构。该法律将要求受约束的政府机构必须有电子通讯渠道,不管是政府机构之间、民众与政府机构之间,还是企业与政府机构之间必须设置电子通讯渠道,以及政府机构的信息技术和通讯数据标准,以连接信息并能够方便、安全地为民众服务。该法律第7条重要内容规定,民众或业者向各机构申请许可提交证明文件副本时,可以选择通过电子方式提交文件,并被视为正式提交文件,工作人员不得因电子申报而拒绝接受此类请求。《电子政务法》已于2022年10月13日起生效,为民众使用政府服务提供方便,并要求相关机构立即开始采取行动以支持该法律,该法律第15条规定,相关机构必须修改阻碍官员或政府机构或民众与政府机构之间通过电子渠道联系的任何法律法规或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