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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EV3.5车补方案明年1月2日生效

据泰国中华日报12月20日报道,泰国内阁正式批准EV3.5实施方案,逐年递减其中首年最高补10万铢,定2024年1月2日起正式生效,预计4年财政总支出金额超340亿铢。泰工业院发布前11月汽车产销量数据,受国内销售低迷,总产量下降了0.98%,但维持全年185万辆目标,汽车出口表现旺盛。按照总规划到2030年泰国EV汽车国内产量将达到30%。而目前最活跃的来自中国的新能源汽车的投资。这对于提升泰国打造区域新能源汽车产业中心地位至关重要。至于EV3.5新规的亮点,除了覆盖电动乘用车外,还包括电动皮卡和电动摩托车。以优惠政策为例,购车补贴方面将采用逐年递减,例如售价不超过200万铢电池容量50千瓦时的电动汽车,第一年可获得10万铢的补贴,第二年降至7.5万铢,第三四年则为5万铢。如果电池容量低于50千瓦时,年补递减从第一年5万铢,减到第二年的3.5万铢,再到最后两年的2.5万铢。至于相同规格的电动卡车补贴,则连续4年都可享受10万铢的补贴,但必须是泰国国内生产的电动皮卡。至于进口EV汽车关税优惠方面,规定在2024至25年进口价格低于200万铢的电动车可享受至多40%的关税优惠,同时售价超过700万铢的进口电动汽车消费税也将从8%降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