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总理佩通坦加强整治打击电子烟
据泰媒报道,2月26日,泰国总理佩通坦主持会议,与国家警察总署署长吉迪叻、国务部长吉拉蓬等官员讨论电子烟管控和打击措施。
佩通坦指示各部门加强协作监管,学校、教育机构及周边地区不得向青少年出售电子烟。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加大整治及处罚力度。同时,要求国家警察总署、商业部、内政部和海关总署在30天内提交打击治理成果报告。
泰国《2017年海关法》规定,电子烟属于违禁品,在泰携带、使用、进出口、销售电子烟等行为均属违法。其中,携带、使用电子烟者将被处以最高5年监禁或50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有进出口及销售行为,刑期最高10年或罚款100万泰铢,或两者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