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驻泰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类型:编译 分类:新闻
2026-09-20 11:40
9月14日,泰国竞争委员会通过信用账期规则修订草案,拟规定大型企业向SME付款期限:农产品及初级加工农产品不超过30天,贸易、制造和一般服务业不超过45天,有合理商业理由的除外。
新规还要求大型企业提前60天通知账期或合同条件变更,不得无故拖延付款;涉及争议且证据由大型买方掌握的,由买方承担举证责任。违反规定最高可处违法年度收入10%的行政罚款。